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社團法人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 ( 以下簡稱本會 ) 。 第二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,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。 宗旨如下: 一、關懷失家兒童少年之身心靈照護、與全人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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